江门市蓬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门市蓬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蓬江人大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3日 浏览:120次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门市蓬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3月13日江门市蓬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江门市蓬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江门市蓬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在蓬江会堂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预算草案,批准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区本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江门市蓬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票决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8.选举;9.通过江门市蓬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10.其他。

遇有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区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