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门市蓬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蓬江人大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0日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门市蓬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2月10日江门市蓬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江门市蓬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江门市蓬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20日在蓬江会堂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民生实事项目的说明;
2.审查和批准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预算草案,批准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区本级预算;
4.审议《江门市蓬江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5.听取和审议江门市蓬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票决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9.选举;
10.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区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